公告本會114年度工作計畫(行事曆)
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13年女童軍進程修訂說明
修訂本會自訂議題方案申請辦法及流程、社區服務計畫申請辦法及流程
為降低女童軍運動參與門檻,基於經濟因素及易於參與之原則,規範如下: 1. 凡由本會文物供應中心長期販售且不限單次活動使用之服裝,均列為活動服裝範疇。 2. 各團活動中,團員得自行選擇著用活動服或制服,但應佩戴領巾作為識別標誌,以統一形象與象徵身份。
為確保資深女童軍有充足時間完成進程並達成菁英級,本會將原規定資深女童軍年齡範圍調整為 17至24歲,並在必要時得延長至 26歲。此項調整旨在解決現行年齡範圍內夥伴無法及時完成進程之問題,提升進程達成率及參與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