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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訓練中心場地租借使用辦法
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訓練中心場地租借使用辦法
(一)提供各機關、學校、團體教育訓練、研習、會議、聯誼等活動場地。
(二)增加青少年參加戶外休閒活動機會及擴大青少年學習的領域。
樓 層
設施名稱
容納人數
設 備 / 功 能
一樓
禮 堂
120人
團體活動、教育訓練、會議、聯誼、瑜伽,視聽器材需自備。
會議室
21人
可供會客、辦公、小型會議。
辦公室
3人
可供辦公,附有臥室及全套衛浴設備。
廚 房
3人
可供120人伙食,水電、瓦斯及餐廚設備齊全。
二樓
小教室
21人
可供辦公、教育訓練、小型會議。
寢 室
58人
14人寢室3間、16人寢室1間, 寢具及衛浴設備齊全。
三樓
教 室
40人
可供教育訓練、講習、會議、聯誼。
寢 室
44人
14人寢室2間、16人寢室1間,寢具及衛浴設備齊全。
戶外
露營區
4小隊
露營、營火、野炊、烤肉、戶外活動,露營器材需自備。
時間 / 費用 / 項目
上午
時段
下午
時段
晚間
時段
全天
備 註
06:00-12:00
12:00-18:00
18:00-24:00
4時段
24小時
1.
場地費以「天」計費,未滿1天以「時段」計費,未滿1時段以1時段計收。
2.
左列收費,辦理童軍相關活動8折、學生使用9折。
3.
無床位住宿人員,營舍費用算半價。
4.
不留宿人員,每人每天場水費50元。
5.
廚房使用,每天1000元+(0~30元)X伙食人數。
6.
電扇或電暖器使用每台每天100元起。
7.
冷氣使用,禮堂每小時300元,其他每台每小時75元。
8.
鋼琴使用,每台每天200元。
禮 堂
1,350元
1,350元
1,350元
4,200元
教 室
700元
700元
700元
2,200元
小教室
350元
350元
350元
1,100元
會議室
700元
700元
700元
2,200元
辦公室
500元
500元
500元
1,800元
寢 室
220元/人
露 營
125元/人
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(02)2777-1714或傳真(02)2777-1674向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申請。本中心場地租借使用以團體為原則(30~120人)。
(申請表下載)
申請後一週內,請以郵政劃撥
(帳號:13697984 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訓練中心)
預繳訂金參仟元整,逾期未繳者視為放棄使用;倘屆時因故取消活動,並已在二週前(天災特殊不可抗拒之因素除外)通知本中心,可於一年內延期使用一次,但訂金恕不退還。
場地租借起迄日期時間與每天食宿人數,最慢請於進駐前一天告知本中心;全部費用(扣除訂金)請於使用後離去前,現場繳清。
請遵照申請租用時間準時進駐及離去,如需事前進駐準備或佈置場地,請於申請時將所需時間計入租用時間內。
凡使用本中心場地設施應注意維護,非經同意不得任意張貼海報、鑽孔打釘並禁用雙面膠、泡棉膠;未經租借之場地不得逕自使用,如有短缺或使用不當而損壞,一律按市價賠償。
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務請做好環境清潔工作,並請配合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;在離去前請 打掃並整理場地使回復原狀。
伙食可自行料理或由本中心委託專人代辦;每餐後務請清除垃圾、洗淨餐廚設備,並收拾妥當。
營火、野炊、烤肉、料理伙食及餐後清洗,務請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。
午夜十二點以後,請勿大聲喧嘩,以免干擾附近住家安寧。
如欲參觀場地設施,請事先與本中心聯繫。
地 址:23152 新北市新店區花園新城梅崗三路1號
電 話:(02) 2666-6180、0937-407029 洽黃組長
本中心場地租借使用辦法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之。
地址: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Tel (02)2777-1714 Fax (02)2777-1674
ADD: No.28, Lane 23, Jianguo N Rd.,Sec. 1, Jhongshan District 10491,Taipei City, Tai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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